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申请条件符合《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以及《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
(一)《食品流通变更许可申请书》;
(二)《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
(三)与变更食品流通许可事项相关的材料。
该许可事项由上饶市行政中心工商局窗口受理。先由受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整理并提出初审意见后,提交审批处领导或分管领导签署审批意见。审批通过后由受理人员向申请人出具《准予变更许可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十日内,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
办理时限:二十五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