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务热线:19108485885
  • 首页
  • 集群注册
  • 工商服务
  • 财税服务
  • 商标注册
  • 社保服务
  • 资质/许可证
  • 网站与设计
  •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最新动态
    新闻中心
    发工资旧的避税手段将要失灵!
    时间:2017-08-11来源:代账协会平台

    一提到个税,很多人就想到什么筹划啊,甚至很多人还跟人炫耀我们公司的福利好:

    每个月还可以1000元的报销额度呢?你们公司呢?听到这话,还没交过个税的你,是不是哭晕在办公室啊。

    殊不知,最近各地税务都在加大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务清查,对于一切偷税的违规行为,严查严打!结合目前国内企业的主流做法,目前这7类个税违规手段将不再安全


    1
    到处找发票抵税,造成费用异常!

    其实这样操作很多企业都感觉比较简单,比如每个月员工找2000元发票去报销,很多会计图省事,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计入什么福利费、差旅费等。其实如果长期大额处理的话,会造成企业期间费用异常。之前爆料过,一家互联网企业的油费超过物流公司了。不查你,查谁啊!


    2
    故意不用银行发工资。

    当移动支付成为潮流的时候,你们还在苦苦的用现金发工资。你自己想一下正常吗?公司基本户都有,员工也不少。公司也不在偏远山区。据不完全统计,不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企业,不申报个税、少申报的情况基本都存在。此类企业,如果被地税局抽到的话,肯定会查你底朝天!


    3
    补贴不申报个税

    也许因为会计税法不熟悉,也许企业故意不申报个税。总有部分企业把企业的饭补、话补、房补、结婚补贴、生日礼金没有合并工资进行纳税申报,你们公司有吗?抓紧整改吧!


    4
    大量员工零申报!

    这里一定要强调一个比例问题,一个企业如果和同地区同行业相比,工资在3500以下的明显偏低的话,税务很容易把你们作为高风险企业的,此时准备好工资表、银行流水、考勤表吧,税务可能随时登门拜访!


    5
    李鬼发工资!

    工资太高,找个李鬼代发工资。这也是很多企业的伎俩。到底这样操作是否靠谱,请回答:是否有考勤?是否有简历?


    6
    故意混淆劳务和工资申报!

    尤其是很多劳动密集型企业,劳务工、临时工、第三方员工,很多属于劳务所得进行纳税申报,但是按照工资进行申报了!尤其是营改增之后劳务公司、建筑企业等都要高度重视。虽然你们可能还有怨言,但是根据个人所得税税法不是全职员工是不可以工资申报个税的!


    7
    外包福利也是个火坑!

    很多企业现在搞得新式的将员工部分福利和工资外包给人力资源个税、管理咨询公司,让他们给你们开发票,然后让他们给你们员工发放工资。这种情况,在实质角度来看也是变相发放工资,不要高兴太早。税务查到,必须补税!


    那么常见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该如何计算呢?下面八个案例让你明白!


    1

    这1个月内工资分次发放的计税


    职工刘某2017年7月15日取得上半个月工资3000元,7月31日取得下半个月工资3000元,当月共计工资6000元,请问是否代扣个税?

    答复:

    刘某应纳个税=(3000+3000-3500)*10%-105=145元

    提醒:

    个人所得税是按月计征的,这与分多次发放没有关系,都需要合并计算征收个税。



    2

    2个月的工资在一个月发放的计税

    职工刘某2017年7月份一次性取得了5月、6月的工资,其中5月份工资金额2800元,6月份为3000元,计算应纳个税?

    答复:

    刘某应纳个税=(2800+3000-3500)*10%-105=125元

    提醒1:

    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后计算应纳税所得,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在支付时代扣税款。如果在一个月内取得两个月的工资,应当合并计征个税。

    提醒2:

    如果属于补发以前月份工资的情形,建议携带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经批准后分解到所属月份代扣个税。



    3

    取得年终奖的计税

    职工刘默2016年12月份工资4000元,年底取得年终奖36000元,计算12月份工资以及年终奖的个税?

    答复:

    工资的个税=(4000-3500)*3%-0=15元

    年终奖的个税计算分为2步

    第一步:确定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36000/12个月=3000元

    找到对应的税率为10% 以及对应的速算扣除数为105元

    第二步:计算应纳税款

          个税=36000*10%-105=3495元

    提醒1: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方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提醒2:

    个人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的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4

    两处以上取得工资的计税

    职工刘某7月份从甲公司取得工资4000元,从乙公司也取得工资8000元,请问如何代扣个税?

    答复:

    甲公司扣缴个人所得税为=(4000-3500)×3%-0=15元;

    乙公司扣缴个人所得税为=(8000-3500)×10%-105=345元;

    如该个人选择到甲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汇总纳税,申报税款为(8000+4000-3500)×20%-555=1145元。

    应补个人所得税:1145-345-15=785元。

    提醒1:

    个人取得两处及以上所得的,应分别由扣缴义务人进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同时其本人应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

    提醒2:

    合并纳税是指纳税人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同一项目两处收入要合计,且只能减除一次费用扣除标准;

    提醒3:

    自行申报的纳税义务人,在申报纳税时,其在中国境内已扣缴的税款,准予按照规定从应纳税额中扣除



    5

    外籍员工取得工资的计税

    职工戴尔属于外籍人士,7月份工资12000元,计算个税?

    答复:

    个税=(12000-3500-1300)*20%-555=885元

    提醒1:

    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提醒2:

    附加减除费用,是指每月在减除3500元费用的基础上,再减除1300元的费用,相当于减除4800元的费用。



    6

    这符合条件的健康险可抵扣工资个税

    职工刘某所在公司为自己购买了疾病保险,并取得税优识别码,全年共计保费1200元,假若刘某2017年8月份工资薪金4000元,请计算刘某8月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多少?

    个税=(4000+1200-3500-100)*10%-105=55元

    提醒1:

    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的,视同个人购买,按照单位为每一员工购买的保险金额分别计入其工资薪金,并在2400元/年(200元/月)的标准内按月税前扣除;

    提醒2:

    单位为员工购买的商业保险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


    7

    这取得过节福利的计税

    职工刘默2017年2月份工资4000元,本月发放了过年福利1000元,计算2月份工资的个税?

    答复:

    个税=(4000+1000-3500)*3%-0=45元

    提醒1:

    过节发放人人有份的食品、购物券等补贴,是要并入当月工资缴纳个人所得税;

    提醒2: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四项规定,福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8

    取得差旅补贴的计税

    职工刘某2017年7月份工资4000元,本月出差10天,报销差旅补贴1000元,计算7月份工资的个税?

    答复:

    个税=(4000-3500)*3%-0=15元

    提醒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国税发〔1994〕089号)规定,“差旅费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个人所得税;

    提醒2:

    企业发放的差旅费津贴不超过各地财政部门制定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

    提醒3:

    企业:自行应建立《差旅费管理办法》,差旅费津贴标准符合企业实际经营需要的,在标准内实际支付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津贴允许税前扣除;

    提醒4:

    所在单位没有相关规定的,按各地财政部门制定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差旅费津贴标准执行;




    Copyright © 2017 湖南账无忧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20000784号-1  营业执照      技术支持:飞信网络
    QQ在线客服客服QQ
    QQ在线客服客服QQ
    咨询电话

    19108485885
    0731-82276776